不可忽略的種族—哥布林

作者 nookfish | 2007 二月 11, 16:47

http://wow.duowan.com/2007-02-06/009F/36229845.html

哥布林也是一個古老的種族,他們在上古戰爭時期是作為死亡之翼的僕從出現的(直至現在還有一部分哥布林在位NF服務),在當時其他種族的還不會用金屬鍋烹飪草原狼肉的時候,他們已經可以製作合金了,而且他們還為死亡之翼龐大的身軀套上了合金盔甲,這充分體現了其他種族望塵莫及的科技水平。

雖然在第二次戰爭中他們是做為部落一分子出的,但也是單純的僱用關係,相信如果部落聯盟不給夠工錢,他們可能會毫無顧忌在全身捆滿炸藥,或是利用各式各樣的高技術戰爭設備瘋狂的衝進奧格瑞瑪城。

在第三次戰爭以後,哥布林以中立的身份到處進行商業活動,除了對冒犯自己的蠢貨迎頭痛擊外,他們好像只對金幣,機械,藥劑感興趣。。。他們擁有唯一的信仰:金錢至上,自私有理(本人以為他們屬於只要你給足夠的金幣,讓他掐死他媽他都干的那種),他們大腦中精明和陰謀的成分也讓他們成為了海陸空最出類拔萃的商人 。

哥布林同時集合了矮人和地精2個種族的不同方面的科技優勢,哥布林對於稀有礦物,寶石方面跟矮人一樣擁有無比的興趣,而在機械和藥劑方面他們又和地精一樣瘋狂,他們往往會致力於一些希里古怪的機器和藥劑實驗上,在這一方面你只能用比瘋狂程度更深的詞彙來形容他們,同時狂熱的研究熱情給了他們創造出更多新奇,並且價格昂貴的商品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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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妖的尊嚴

作者 nookfish | 2007 二月 11, 16:33

雖然我討厭人妖,尤其是欠一屁股債的人妖,好死不死還是會長的人妖 XD

你需要我帶你做任務,還是要我是女人
http://wow.duowan.com/2007-02-07/009F/33483369.html

    你是需要我帶你做任務,還是需要我是一個女人?
   
    昨天無聊,準備把自己的小倉庫練成另一個小號,於是19級巨魔女賊就去殺半人馬去了……(因為有任務)。
   
    路上碰到兩個SM小朋友,1個11,1個12,正在辛苦地殺人馬,撲地N次,N大於6(其中一個SM自己說的),見我也殺人馬,就組我一起。一時心軟,組進去了,12,13的人馬我都沒經驗了,不過為了帶小朋友,還是帶他們一起打護腕吧。
   
    打了一會,又進來一個小賊,一進來就說做這個任務,做那個任務,其實他們的任務我都做過了,不過既然一隊了,那能帶的就帶過吧,特別是幾個小朋友那裝備叫爛啊,居然是白灰裝,我這個三尖牙,翼刃+尾釘,全身附魔的賊,實在是太華麗了點(此倉庫號自己是附魔的,所以都是些小附魔)。
   
    都做得差不多了,2個SM分別回城學技能去了,小賊卻纏著我要我帶做野豬人的頭目。一口一個「姐姐」,我是實在不想帶了,說實話,那個任務還是有點煩的,況且我又不認識他,沒義務帶他的。於是好言拒絕,說今天算了,太晚了(12點了)。他卻不停地求我,說「我都叫你姐姐了,你就帶我去吧」。我被弄的很黑線……=。=|||
   
    最後實在沒辦法,只好放棄我多年做人妖的尊嚴,對他說:「別叫我姐姐,我是人妖,行了吧?」我真不願意這麼說,我知道這會打碎小朋友的美好夢想,會傷害他們的幼小心靈……於是,我得到了一句回答:
   
「靠!」
然後就不再糾纏我了。

    做人妖這麼多年,我自然不會把這句回答放在心上,反而心安理得地回城了。但是下線後,我在想:他要我帶他做任務是,究竟是因為我級別高,還是因為我是女性身份呢?又或者兩者都有?
   
    如果只是想做任務,馬上改口叫大哥,繼續糾纏的,也在情理之中,為什麼直接就憤怒地說「靠」呢?
   
來源:mop   作者: 燈火闌珊MOP

魔獸正史與小說永恆之井

作者 nookfish | 2007 二月 11, 16:21

魔獸世界WOW正史

魔獸世界官方小說:永恆之井

資料片前的準備(練金+採藥篇)

作者 nookfish | 2007 二月 11, 16:05

比較好用的兩樣特點

http://wow.duowan.com/2006-11-27/007F/25899096.html

1.5:煉金師的福音 一起歡呼吧,暴雪給了鍛造終極武器/拾取幫定版甲,鍛造法傷180匕首,附魔能給自己戒指附魔外,也給了煉金師一個福利。 thottbot.com有記載:

煉金師之石:
拾取後幫定
唯一
飾品
+15 力量
+15 敏捷
+15 智力
+15 耐力
+15 精神
需要煉金術375
裝備:提高你魔法和生命消耗品的使用效果40%
物品等級:90級 圖紙:守望堡崇敬/購買

材料:轉化之石(點奧金的那個),大地風暴寶石,天空之火寶石,原始力量*5(這些東西真的不是一般的貴),魔蓮花*2(外域的黑蓮花版,做新的5種flask要用) 這個飾品最適合的就是中庸的職業,騎士/撒滿/德魯伊,加上如果你咳藥上癮,那對你來說可是絕對的寶貝了:D

1.6:外域練金一些資料 以下內容轉自nga論壇,感謝翻譯者。 煉金會分成Potion(藥水),Elixir(藥劑),Transmutation(轉化)三個分支,任何分支都可以學習左右的配方,不同的就是做分支類型產品的時候有幾率獲得額外的一個。比如藥水分支練金師可能在做大紅的時候一次做出來2個,轉化類可能在轉化天空之火寶石的時候轉化了2個(估計做夢都要笑了:P)

謹防受騙!資料片中出現賣無用飾品的NPC

作者 nookfish | 2007 二月 11, 15:50

http://wow.duowan.com/2007-01-26/007N/07418180.html 

     在暴雪官網看到這個帖子:某位法師老兄在沙塔斯城的某個賣神奇護符的商人Griftah那買了一條食用能量的完美飾物[Polished Pendant of Edible Energy],其效果說明為「調整身心,讓佩戴者可以從普通食物和飲料中吸取能量,甚至可以療傷!」。結果該位老兄經過精密對照分析,佩戴飾物前後喝水時法力回復速度完全沒有變化,而這花了他25g。感覺上當受騙的他悲憤地投訴暴雪。暴雪的回復是:貨物出門,概不退換……

    好吧,如果翻翻字典的話,與Griftah最接近的詞是grifter[騙子]。當然Griftah本人肯定不會這麼認為:吃東西和喝水的確可以回復生命和法力啊!

根據thottbot網站的記錄,這位Griftah賣的東西還包括:

  • 旅途中可以隨時洗澡的繩子上的肥皂,售價1g;
  • 可以讓你跳躍的彈跳之石,售價10g;
  • 讓你可以游泳的鯊魚牙,售價15g;
  • 讓小動物不主動攻擊你的小動物之友,售價20g;
  • 可以贏取愛心的激情符咒,售價30g;
  • 可以讓你在怪物身上發現物品的尋寶護符,售價35g;
  • 讓你可以回到屍體旁復活的不朽之石,售價40g。
  • TAQ 蟲子家族首推

    作者 nookfish | 2007 二月 7, 23:47

    終於再打二王時能夠有良好的默契了

    我想這次能過,最大的原因應該是我這次沒有被排在魔反隊裡面,所以他們魔反的很順暢 

    先殺了父親蟲子家族之克利勳爵,在殺母親蟲子家族之亞爾基公主,然後連兒子蟲子家族之維姆也被宰了

    破壞別人家庭 XD,還一直喊YA!

    進不去的暴風城

    作者 nookfish | 2007 二月 4, 23:31

    被關住的感覺好奇妙啊 XD

    TAQ 預言者斯克拉姆再次首推

    作者 nookfish | 2007 二月 1, 16:33

    滅團打贏法 XD

     (閱讀全文)

    這才是變形術的奧義

    作者 nookfish | 2007 二月 1, 00:42

    他先變我,我醒了就拍照紀念,以示警惕

    地精義

    作者 nookfish | 2007 二月 1, 00:39

    要死前我還刻意調一下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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